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MB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适应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培养工作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重视专业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人才毕业后,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或理论教学工作,而是从事该专业学位相关职业领域的高层次的专业实践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我校2012年在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十三类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总计1045人。另外我校拟在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四个专业领域,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培养教育硕士【简称:教育硕士(珠海项目)】120人。请详细查阅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专业领域中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要求专业学位获得者热衷于所学的专业领域的工作,掌握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应用于所在领域。

二、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及拟招人数

我校具体招收专业学位领域、拟招收人数及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链接,请详细查看《附录一: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及拟招人数表》。

三、推荐免试

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详细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1年9月10日至21日间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1年9月25日前寄(送)到申请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除上述条件外,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考生的毕业专业要求如下: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为:

1.符合二之(一)第1、2、3-(5)、3-(6)、4、5、6条各项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1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1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欲报考我校教育硕士(珠海项目)的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教育学部”,报考专业领域选择“教育管理”,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②报考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文学院”,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学科教学(语文)”,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③报考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的考生,报考请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数学科学学院”,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学科教学(数学)”,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④报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教育学部”,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并需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参加初试考试。选择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3)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原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3)各专业学位初试考试科目请查看《附录二:初试科目一览表》和《附录三:初试第四单元专业基础科目及自命题科目复习参考书一览表》。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安排及要求请查看《附录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的材料查看《附录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培养及学位及其他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于2011年9月入学。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我校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及学习方式请查看《附录五: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及学制一览表》。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学费缴纳额请查看相关简章,不参加学校的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部分专业学位由院系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

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关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上查询。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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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校区:徐汇万体馆、人民广场黄浦图书馆、浦东八佰伴、普陀华师大校区、杨浦复旦大学等校区,环境优雅、交通便捷

2.开设班次:基础班、系统班、模考串讲班、MBA/MPA保过班、MBA/MPA/MPAcc网络班

3.为了方便考生,华是学院还开设有远程网络视频班,报名前可以试听网络课堂:

http://yc.huashischool.net

咨询电话: 021-54596856,021-54591856.

详情请登录华是学院网站:http://www.huashiedu.net

华是MBA论坛:http://bbs.huashiedu.net

华是学院远程网校:http://www.huashischoo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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